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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科

发布时间: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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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负责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等立法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州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查和州政府规章的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州政府规章的清理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科室领导:

科长:胡太凡

联系电话:

0837-2821733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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