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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阿坝州司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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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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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阿坝州司法局部门决算

已经保密审查、内容审定,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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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词解释

四部分 附件

五部分 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阿坝州司法局(简称州司法局)是阿坝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委依法治州办)设在州司法局,接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州委依法治州办日常事务。州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州委依法治州办相关工作,接受州委依法治州办的统筹协调。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州政府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承担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州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州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州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州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州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州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机构设置

阿坝州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阿坝州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阿坝州司法局(行政)

2.阿坝州法律援助中心(事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03.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7.89万元,下降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年末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不再列为年末结转。(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90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58万元,占86%;项目支出268.71万元,占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3.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89万元,下降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年末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不再列为年末结转。(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11万元,增加1.93%。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一次性退休补助,补发目标奖。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608.51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62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64.79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98.37万元,占6%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03.28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124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支出决算为11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务07):支出决算为33.62万元 ,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统一考试(08):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204)司法(06)法制建设12:支出决算为12.8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204)司法(06)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9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支出决算为2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8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43.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4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9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4.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92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安排

开支内容包括:无,因我局如此项工作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89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出差任务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6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92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州、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4.09%。主要原因是系统内部交流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参会人员用餐费0.2万元;接待司法部普法与法治理局来川调研工作人员用餐费0.11万元;接待省厅开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工作人员用餐费0.05万元;接待省厅督导2021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客观题)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工作人员0.05万元;接待省厅开展关于省级“枫桥司法所”调研工作人员0.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接待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参会人员用餐费0.2万元;接待司法部普法与法治理局来川调研工作人员用餐费0.11万元;接待省厅开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工作人员用餐费0.05万元;接待省厅督导2021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客观题)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工作人员0.05万元;接待省厅开展关于省级“枫桥司法所”调研工作人员0.0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无此项工作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原因为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原因为我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98万元,比2020年减少15.22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大修、购置UPS不间断电源、印制“以案释法”普法书籍、购置国产化打印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0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完成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州、法制建设等出差任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普法宣传项目等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注:单位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为本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涉及本单位的附表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8.公共安全(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204)司法(06)律师公证管理(06):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10.公共安全(204)司法(06)法律援助(07):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统一考试(08):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考场租赁费等。

12.公共安全(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3.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鉴定(11):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等支出。

14.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费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阿坝州司法局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行政下属单位0个,内设机构18个。

事业下属单位0个,内设机构1个。

(二)机构职能

州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州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州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起草、全州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政策和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全州法律援助工作极其开展情况;组织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及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协调跨州、县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全州重特大、疑难的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负责对全州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概况

行政人员情况:总编制 47名,其中:政法专编40名,工勤编制7 名。在职人员总数48名,其中:行政人员40名,工勤人员人员7名;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名。

事业人员情况:总编制12名,其中:其他事业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6名,其中:其他事业人员6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行政2021年度总收入共计1784.03万元,其中: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669.0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4.98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收入总计45.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2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

事业2021年度总收入119.25万元。其中: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19.25万元,上年结转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行政2021年总支出178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32万元,项目支出268.71万元。20221-6月总支出为88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05 万元,项目支出46.68万元。

    事业2021年总支出11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5万元。2022年1-6月8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目标任务明确,资源配置合理。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发展规划,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在预算保障上,将部门目标和工作任务紧紧联系在一起,对普法宣传、法制建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重点经费项目组织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在《阿坝州司法局2021-2023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内合理安排资金,达到部门职责与预算项目实施内容匹配,财政资源搭配合理的要求。

2.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编报规范。按照财政局统一部署,我局从2020年10月开始着手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工作,针对预算编制口径的变化和新要求专门召开了州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会,认真、详细讲解预算编制口径。预算编制过程中,区分不同资金类型,采用相应的预算编制方法,结合上年部门预算与决算对比情况,综合考虑预算年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重点和难点,全面编制了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细化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要求。力求准确、科学、合理,既保证部门高效的运转,又保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全面统筹。2021年度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各项业务经费参照上两年支出和下年预计开展工作情况合理编制,详细编制了各项业务经费支出依据、金额、项目简介以及绩效目标。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年度部门预算,定期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州级机关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谨慎严把审核关。

行政2021年度部门预算实际支出数为预算的88%,20221-6月部门预算实际支出数为预算的42.49%。2021“三公经费”支出为45.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2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20221-6月“三公经费”支出为25.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5.08万元,公务接待为0.08万元。

事业2021年度部门预算实际支出数为预算100%,2022年1-6月部门预算实际支出数为预算52.32%。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0,2022年1-6月“三公经费”支出数为0元。

(三)综合管理情况

   一是非税收入上缴及时。2021年我局按规定的项目、标准共计征收非税收入52813.63元足额缴入财政国库,均在规定的缴款时间内,无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情况。

    二是资产管理规范严格。严格国有资产的购置、转让、报废报批报审,资产处置收入足额上缴国库。及时开展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清查、报送,单位固定资产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按要求及时将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准确录入信息系统。按要求编制、按时报送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通过信息系统提交了年度资产分析报告。加快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完善资产配置标准,根据单位需求和存量资产情况编制资产购置预算,未出现超标准配置资产情况。

   三是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出台了《阿坝州司法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转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这些制度(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单位财务工作基础,加强和规范了单位资金使用管理。

四是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我局2019、2020年决算报表、2021年、2022年预算报表均按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是绩效监控措施有力。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执行工作的管理,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分别于6月底、10月底和12月底对我局各业务科室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各业务科室编制下一年度项目经费预算依据,有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度和序时进度。

六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近年来,随着绩效评价工作的全方位、立体式展开,我局在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同时,也加大了评价结果运用的力度。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我局充分考虑了相关项目上年度的评价结果因素,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重要依据之一,促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性和时效性得以提高。

(四)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0年绩效自评结果,我局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对部分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经费进行了预算调整,根据科室上报的绩效目标缩减预算,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知反推各科室加强项目资金执行力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大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2分。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法治建设纵深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推进,行政立法工作成效显著,行政执法监督实效明显,矛盾纠纷化解有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司法行政建设不断加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圆满完成了委、政府下达我的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是整体预算执行进度较缓业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有待完善;是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是财务人员综合素质需大力提升。

措施: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储备、预算执行考核、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三项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预算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着力完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三)改进建议

绩效管理工作从预算编制中绩效目标的设置、预算执行中绩效目标的检查以及预算执行终绩效目标的考核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策性、专业性和系统性要求都比较高,日常工作量也大大增加。建议财政能够从人员保障上做出统一部署,在岗位设置明确要求专人专岗,以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附件:1.普法宣传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2.法律援助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3.律师工作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老师绩效评价报告

5.基层司法业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阿坝州司法局

2022年8月27日

附件5

普法宣传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普法与依法治理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全州应普对象人均1元计算,申报普法宣传经费项目资金76万元用于普法宣传经费年初下达项目资金76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战略布局,深入开展“法律政策七进”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计划如下:一是购买并印制一批法治宣传品,用于普法宣传。二是完成年度汉藏双语法治宣传年历和挂历,1.5万本。三是完成普法专题片和法治宣传微视频制作,法治阳光微视频每月2万,全年制作12期。四是利用公用广告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租用广告位2个,更换广告法治宣传内容。五是为达到提高全民普法意识,利用手机宣传法治宣传。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化、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法律政策七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76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一是购买并印制一批法治宣传品,用于普法宣传活动。采购金额:19.8万,年度预算为25万元。二是完成年度汉藏双语法治宣传年历和挂历,1.5万本,并分发至全州13县司法局。三是完成制作法治阳光微视频21期,此栏目覆盖川甘青省地,深受广大藏名的喜爱。四是利用公用广告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租用广告位2个,2022年的广告租赁费已付,全年已更换广告法治宣传内容2期。五是在阿坝藏文语音手机报“法律微知识”栏目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共发送52条信息。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及州司法局内控制度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购买法治宣传品,采购方式: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邀请采购法治宣传品),根据《阿坝州司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政治部负责对整个项目采购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购买并印制一批法治宣传品,用于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296场(次),受教育达89万余人次,充分营造法治宣传活动氛围,深入推进“法律政策七进”工作,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完成年度汉藏双语法治宣传年历和挂历,1.5万本,分发至全州13县司法局和州本局,用于“三下乡”暨法律政策宣讲活动等。三是完成制作法治阳光微视频21期,此栏目覆盖川甘青省地,深受广大藏名的喜爱。四是利用公用广告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租用广告位2个,更换广告法治宣传内容2期。五是在阿坝藏文语音手机报“法律微知识”栏目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已发送52条“法律微知识”,覆盖群众达20余万人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省委涉藏工作决策部署,涵育更加浓厚的“爱国、团结、守法、感恩”氛围,阿坝州司法局创新方式,立足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为导向,持续制作法治宣传品,深受群众喜爱,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资金多集中在下半年集中支付,上半年进度较缓。

(二)相关建议。

法律援助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法律援助管理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申报法律援助经费15万元支付12348法律服务语音线路租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咨询、代书及下基层指导法律援助业务等年初下达项目资金15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优化三大平台,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升级优化实体平台;升级优化“12348”热线平台;用好网络平台;

二是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对农民工和企业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三是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下岗人员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实现对困难群众的应援优援。

四是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着力从制度层面解决刑辩律师数量不足、辩护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是加大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重点办理一批典型案件。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严格按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兑现办案、咨询、代书等补贴10.9万元,12348法律服务语音线路租赁费3.6万元,下基层指导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差旅费0.5万元。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15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严格按《阿坝州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兑现办案、咨询、代书等补贴10.9万元,12348法律服务语音线路租赁费3.6万元,下基层指导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差旅费0.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1年大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阿坝州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法律援助管理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开展项目实施,2021年支出法律援助经费1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通过三大平台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代写法律文书38份,接听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584个,来访法律咨询86人次;二是与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动共同深入企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等农民工集中地,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劳务用工与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全覆盖普查与体检。三是做好残疾人、妇女儿童、下岗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1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代写法律文书38份,接听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584个,来访法律咨询86人次;法律援助经费支付进度为100%。

2021年年初法律援助经费预算数15万元,支付进度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刑事辩护全覆盖全面铺开,案件数量猛增,导致律师资源更加不足,同时因为刑事辩护全覆盖的经费财政预算,开展此项工作举步维艰。

二是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偏低,在异地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至少需要会见被告人2次,开庭一次,来回至少需要6天,案件补贴远远不够开支期间的食、宿、车费等费用。

(三)相关建议

积极与本级财政衔接,争取全面增加法律援助经费预算。以保证全面完成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目标。

律师工作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律师管理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照2021年阿坝州律师工作要点,申报律师工作经费2.4万元用于律师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州律师执业人员的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律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年初下达项目资金2.4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同时为依法治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年执行数17814.5元,执行率74.23%。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律师工作经费2.4万元用于律师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州律师执业人员人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律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同时为依法治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2.4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我局按照律师管理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开展项目实施,2021年支出律师管理项目经费17814.5元,完成预算74.23%,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大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及州司法局内控制度执行,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按照律师管理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开展项目实施,2021年支出律师管理项目经费17814.5元,完成预算74.23%。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以及我局2021工作要点,认真实施全州律师管理培训、律师业务等工作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省、州的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各项政府采购程序,规范使用律师管理业务项目经费,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1.加强对全州律师的监督指导。

2.切实提高全州律师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2021年,全州律师努力充分发挥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服务。一是扎实开展律师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监督指导工作;二是做细做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四是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和刑辩全覆盖工作成效显著。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州法律服务人力人才资源薄弱、队伍不稳、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语言不通,业务沟通存在一定问题。二是律师队伍人才激励机制欠缺,队伍规范化、职业化程度较低。三是我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较少、对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投入较低。

(二)相关建议。一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盘活律师存量、增加律师数量、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搭建专业平台,完善制度,切实保障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权益,真正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三是加大对律师专业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下大力气建设一支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阿坝州法律服务专业队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绩效评价报告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国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预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圆满完成国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预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实现“零差错”。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业务科室自评方式。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10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项目实施,2021年支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经费实际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0年年我局大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以及我局2021年法考工作计划,认真实施网上预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等工作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省、州的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各项政府采购程序,规范使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经费,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2.项目监管情况。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执行工作的管理,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分别于6月底、10月底和12月底对我局各业务科室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各业务科室编制下一年度项目经费预算依据,有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度和序时进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约265名考生的报名、考试、资格审核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进入司法系统,为社会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2.长期培养优秀法律服务人才。

3.考生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基层司法业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基层司法业务指导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抓好刑满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指导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指导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万)(2)发放人民监督员案件补贴(2.3万),预计补选人民监督员公告费(0.2万)。 (3)发放人民陪审员案件补贴(2.3万),预计补选人民陪审员选任公示(0.2万)。(4)指导安置帮教工作(5万)。

3.依照《阿坝州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指导全州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进行工作指导;做好全州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做好全州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2)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序开展人民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人民陪审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在97%以上;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院案件监督活动和检务活动;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法院案件审理。

3)有序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指导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指导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发放人民监督员案件补贴 。发放人民陪审员案件补贴。项目资金与申报相符性100%。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6.5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基层司法业务指导经费项目资金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5000元,截止2021年支付数为51960.04元,执行进度为79.94%,执行进度良好。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及州司法局内控制度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多次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调研指导,狱地共建调研协调,司法所长业务能力提高培训,行业调解委员会指导。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础

1)围绕乡镇行政区划改革,保持“一乡镇一司法所”。

按照调整后的乡镇行政区划,落实“一乡镇一司法所”工作要求,坚持“管理体制不变、专项编制不收、财政保障不减、基础设施建设不削、法律服务力度不降、人员安排不悬空”基本要求,逐一规范名称、立户列编,将结余编制向基层下沉,目前全州县级及以下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66个,其中司法所编制277个,占59%,超过全省司法所编制不低于县局编制的50%的要求。全州共设立司法所173个。同时在乡镇撤并过程中调整的45个司法所,继续保留业务用房,并统一设置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由司法局派驻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确保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之后,基层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能够得到基本满足。积极开展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继去年创建2个之后,今年又有6个司法所进行了申报,3个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今年,汶川县映秀司法所等3个司法所和马尔康市马尔康司法所的茹雪梅等3个个人,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司法所和全国优秀司法所工作人员。

2)围绕服务州域基层治理,探索设置行业司法所。聚焦“五个关键”,进一步优化基层司法所资源配置,新设行业司法所。一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紧扣推进长江黄河上游生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设立若尔盖国家级湿地公园司法所、九寨沟景区司法所等重点景区司法所;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紧扣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设立茂县土门循环经济园区司法所等工业园区司法所;三是聚焦寺庙依法规范管理,紧扣贯彻落实中央治藏方略,设立格尔登寺司法所、郎木寺司法所等重点寺庙司法所。截至目前,全州十三个县19个行业司法所已经编制部门批复(其中:寺庙司法所5个、园区司法所2个,景区司法所12个)。

2、深度参与中心工作,前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关口

结合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践初心使命迎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预防“民转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社会安全在身边”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宣传活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开展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滚动式、梳篦式排查,及时跟进稳控、调处措施。对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和可能引发的风险隐患,一事一专班加强预警稳控调处;已经化解的要加强后续工作,适时跟踪回访,防止矛盾复燃升级。一是围绕“春节”“两会”“疫情”“国庆”等特殊、敏感时间节点,指导全州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针对易发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物业、劳资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三调联动,依法及时化解疫情期间引发的矛盾纠纷。工作中无纠纷激化、无到省进京上访。二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坐等线索向主动发现、排查线索转变,充分发挥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优势,加强对重点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重大信访案件信息的梳理。多渠道、多方式广泛收集线索,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调处、分析研判和线索报送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巩固基层防控阵地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我州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709次。

3、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深入贯彻《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健全我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衔接联动、专业协同、信息共享、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深化诉调、公调、访调、检调对接,积极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服务型、保障性作用。全州共建人民调解组织1779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82个,村(社区)调委会135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3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5个,医疗纠纷调委会28个,劳动争议调委会7个,物业纠纷调委会3个,消费纠纷调委会8个,旅游纠纷调委会9个,设在信访部门调委会14个,其他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 96个。截至12月,我调解矛盾纠纷2353件,调解成功件2306件,成功率为98%。化解信访积案13件。

4、充分履行职责,促进人民参与法治

一是积极与州人民检察院对接,拓宽人民监督员履职渠道。半年以来,全州共抽调125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宣告、调研座谈、观摩庭审、妇女权益和青少年权益保护等类别116次检务活动。同时,按照《省厅关于对人民监督员履职考核的通知》的考核要求,对我州14名省级人民监督员、60名州级人民监督员进行年度考核,我州2名省级人民监督员被省厅评为考核优秀等次。落实2021年监督员履职经费1.8万元。二是加快推进我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市)司法局与当地法院部门及时进行衔接,根据人民陪审员任期的实际情况,按照员额法官与人民陪审员配备比例,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州现有人民陪审员628名。

5、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推进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开展安置帮教“大排查大教育大帮教”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狱地共建,今年10月,州委政法委书记张通荣亲自带队到阿坝监狱进行调研。全州现有安置帮教对象3千多人,今年共衔接813人,安置804人。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2312人成功会见1003次,涉及阿坝监狱、雷马屏监狱、崇州监狱、邑州监狱等,与省内所有监狱达到互联互通。

(二)项目效益情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调解服务,坚持构建以普法为先导、以调解为基础、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疫情影响,除必须的出差,尽量减少聚集,所以培训、指导等工作,视疫情控制情况开展。

(二)相关建议。

基层司法业务指导经费将强化指导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指导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及时发放人民监督员案件补贴和发放人民陪审员案件补贴。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备注:我局无100万元以上项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阿坝州司法局(汇总)


责任编辑: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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