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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霸凌 我们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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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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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有效预防校园霸凌,减少违法犯罪,切实促进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2024年4月12日,金川县司法局勒乌司法所金川县东方红小学2024年春家长会(视频会)为契机,与勒乌派出所联合开展了以“预防校园霸凌,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勒乌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河北邯郸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掩埋”事件为背景,为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就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宣讲,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中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等严重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关条款。通过案例分析推心置腹交流,以及对重点法律条文耐心细致解读,引导家长朋友和学生要敬畏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切莫以身试法。倡导学生家长多关心关注孩子的身心成长,尤其是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进行正面疏导。

    在平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要多注意未成年人中存在的诸如“吸烟”“饮酒”“观看不良影视”“浏览黄色网站”“恶作剧”“寻衅滋事”“侮辱他人”“打架斗殴”“结交社会不良青年”等问题,关注这些不良现象存在的潜在隐患。呼吁社会、学校、家庭共同行动起来,通过家庭管教、工读教育、社会帮教,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效果良好,深受家长和师生好评。


责任编辑: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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