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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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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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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2月30日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做好新形势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备案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是我州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根本遵循。办法》出台后,我州庚即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是突出主体抓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带头学,州委副书记、州长罗振华就抓好《办法》贯彻落实作批示和要求,在州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以“关键少数”学带动全员跟学;主管部门领先学,州、县(市)司法行政坚持学在先,走在前,局党委(组)专题学,干部职工集中学,关键岗位重点学,以学促干,强化全员贯彻执行能力;职能部门加强学,把《办法》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督察计划,督促职能部门重程序,抓规范,强管理,提质效。

二是突出重点抓学习贯彻。紧扣《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等工作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梳理形成工作提示单,督促职能部门对表查缺补漏,贯彻执行,确保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内容合理。         

三是突出问题抓学习贯彻。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清理、监督、评估等程序,保障全要素全流程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供稿:阿坝州司法局  审核:韩建飞  责编:江智琼                                


责任编辑: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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