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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旬报第八期

发布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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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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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

公诉首例“套路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7月16日,茂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某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茂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茂县的首例“套路贷”案件,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2010年以来,被告人朱某某以高利息借贷的方式先后给被害人段某某、黄某某和陈某某放贷。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放贷为手段,安排和邀约被告人张某某、荣某某、官某某、刘某某四人先后对被害人及其家人采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恐吓等软暴力,实施威胁,多次强行索取财物,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7月16日,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茂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该案审判长。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专案组检察官重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各被告人进行了针对性的讯问,对罪名进行详略得当的举证示证,并针对5名被告人构成涉恶势力犯罪团伙发表了充分的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一一进行答辩。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指控犯罪有理有据,同时对该案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劝导被告人要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悔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两长”共同开庭审理涉恶犯罪案件是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体现,充分展现了法检两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心和力度。

责任编辑: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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