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阿坝州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29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全州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审查登记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工作以及计划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阿坝监狱党建工作;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扭住一关键、三重点,狠抓“四创四强化”,全力服务州委决策部署。一是扭住寺庙关键,强化阵地建设“创稳”。全州以格系寺庙为重点,积极策应省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送法进寺庙,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523次,为寺庙提供法律服务252件,受教育僧尼2.2万余人次。二是扭住重点片区,强化联动协调“创效”。三是扭住牧区实际,强化辐射覆盖“创新”。四是扭住氛围营造,强化示范引领“创建”。今
二、围绕“三个家园”,实施“三大行动”,积极服务乡村振兴。一是围绕“生态美丽”,助力脱贫攻坚。围绕绿色发展奔小康,组建专门法律服务团队,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水土保持、河道治理、矿山开采、环境保护等提供法律服务,做到一事一策、靶向施策,不断强化城镇居民和农牧民的生态保护意识。二是围绕“和谐幸福”,助力乡村善治。全州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926个,有人民调解员10364人,实现州、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围绕“富裕小康”,助力发展稳定。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截止10月,我州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8803人次(任务6000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46%,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3件(任务20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61%,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8137件(任务560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47%。
三、狠抓“三深化、两推进、一确保”,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取得新突破。一是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二是深化国资律师事务所改制。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是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五是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六是确保首次“法考”顺利实施。
四、构建“一点触发、系统响应、全网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短板。组联州县指挥中心,布建远程会见系统。融通电子政务外网。构建一网服务支撑。
五、以“三大活动”为载体,落实“五抓五提升”,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一是抓好“三大活动”,提升发展后劲。二是抓牢基础平台,提升保障水平。在“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五个关键领域,主动服务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三是抓稳党建引领,提升能力作风。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十个标准化”建设。四是抓实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大力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四大工程”。五是抓紧文化建设,提升内涵发展。作为全省3个试点市(州)之一,扎实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文化建设试点工作。
阿坝州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42.6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0.8万元,增长13.92%。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量增大;新增机关文化建设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51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0.9万元,占96.51%;其他收入52.84万元,占3.4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7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13万元,占80.83%;项目支出281.94万元,占19.1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9.8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8.23万元,增长10.28%。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量增大;新增机关文化建设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4.48万元,增长4.7%。主要变动原因是维稳任务重、业务量增大;新增机关文化建设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204)支出1173.66万元,占82.7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121.4万元,占8.56%;医疗卫生(210)支出50.61万元,占3.57%;住房保障支出(221)72.56万元,占5.1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18.23,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944.47万元,完成预算99.99%。原因:补发的基本工资结转2019年支付。
2.公共安全(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支出决算为11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支出决算为69.9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204)司法(06)律师公证管理(06):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204)司法(06)法律援助(07):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统一考试(08):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鉴定(11):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8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3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4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3):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7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9.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82万元、津贴补贴319.87万元、奖金209.27万元、伙食补助费13.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7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3万元、抚恤金23.06万元、生活补助5.56万元、住房公积金70.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8万元等。
公用经费15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86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10.76万元、邮电费15.88万元、物业管理费4.1万元、差旅费35.09万元、维修(护)费14.85万元、租赁费4.34万元、会议费1.66万元、培训费10.19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劳务费1
.24万元、委托业务费9.57万元、福利费4.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09万元,占9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占1.01%。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8.12万元,增长29.0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大,出差次数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单位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中:越野车6辆、中型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09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基层司法业务、律师公证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5万元,下降94.59%。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司法部“十二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较大幅度的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8人次,共计支出0.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黑帐篷电影公司专家对我局法治阳光栏目进行技术指导阿坝监狱赴我州开展情亲会见调研、省司法厅机关文化建设调研乐山市司法局学习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省级“三项示范”创建考核验收、法律援助工作交叉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法律援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0分,资金使用效益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普法宣传经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基层司法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83.85%。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州、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全覆盖。我州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7个试点市(州)之一。召开全州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推进会,落实了工作场所并成立调委会,“访调对接”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联合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现场推进会作了交流。将“孝善和俭”等融入村规民约,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全面。基层司法业务经费项目包含内容较多,年初设定的指标不够全面,没有完全反应该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参照司法厅制订的《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增加项目库、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内容,完善绩效考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从政策制定、工作流程、指标设置、项目实施、资料收集等方面指导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基层司法业务经费 | ||||
预算单位 | 阿坝州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 | 执行数: | 10.9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方式,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指导各县(市)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全面发挥藏区司法所在依法治藏和基层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 实现州、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今年,我州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7个试点市(州)之一,在全省现场会作经验交流。召开全州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推进会,落实了工作场所并成立调委会,“访调对接”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联合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导全州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司法所开展省级规范化建设 | 加强对全州18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401名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指导。全州221个司法所开展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 全州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425件,调解成功2388件,调解成功率达98.5%,涉及金额3087.04万元。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67件、防止群体械斗17件。收回被挤占挪用的司法所业务用房3200㎡,167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7个,获得省级奖补资金608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司法所面积、人员、业务工作、外观和室内规范达到省级标准 | 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在97%以上。业务用房120平方米,至少1名专职人员,执行省厅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执行省厅司法所业务工作规范。 | 实现州、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全覆盖。我州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7个试点市(州)之一,在全省现场会作经验交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现场推进会作交流。将“孝善和俭”等融入村规民约,在全州推广理县夹壁乡二古溪村和若尔盖县求吉乡嘎哇村范点建设经验。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10万 | 差旅费,培训各县业务骨干约600元/人 | 实际支出10.9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政府和群众满意度 | 满意率90%以上 | 满意率90%以上 |
2.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9.91万元,执行数为6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深化“七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将普法纳入依法治州考核内容。加快推进以“谁执法谁普法”为关键的“223”普法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分类普法机制,。牵头编制阿坝州“法律政策七进”实施方案,编写《阿坝州“两联一进”法律知识读本》《阿坝州青少年普法知识读本》,全面落实州委“两联一进”工作部署。。紧抓“关键少数”,推进《阿坝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落地落实,专题学法、会前集体学法逐步成为常态。将自治法规宣传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普法队伍力量薄弱。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多,大多数为一至两人,不仅要承担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职能,还要做好基层普法宣传工作。二是群众学法积极性不高,社会法治氛围不够浓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要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三是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如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等。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普法宣传经费 | ||||
预算单位 | 阿坝州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9.91 | 执行数: | 69.91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战略布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 全面深化“七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将普法纳入依法治州考核内容。加快推进以“谁执法谁普法”为关键的“223”普法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分类普法机制,将全州划分为农区、牧区、九环线片区3个区域,分区域分人群按需求实施精准普法。牵头编制阿坝州“法律政策七进”实施方案,编写《阿坝州“两联一进”法律知识读本》《阿坝州青少年普法知识读本》,全面落实州委“两联一进”工作部署。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一套藏汉双语法治宣传案例汇编书籍。完成年度藏汉双语法治宣传年历和挂历。完成法治微电影和法治宣传微视频制作。为达到提高全民普法意识,广泛利用各种媒体普法。 | 套藏汉双语法治宣传案例汇编书籍5万册。完成年度藏汉双语法治宣传年历和挂历1.5万本。微视频全年制作12期,法治微电影1部。租用广告位2个,法治产品若干 | 编写《阿坝州“两联一进”法律知识读本》《阿坝州青少年普法知识读本》,全面落实州委“两联一进”工作部署。制作普法用品201种9.9万余件,编印普法读物209种25万册,印制普法挂历2.2万份,拍摄法治微电影7部,建成法治文化广场(长廊)49个,建立法治教育基地15个,开展法治文艺汇演90场次,编创法治文艺作品38件。紧抓“关键少数”,推进《阿坝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落地落实,专题学法、会前集体学法逐步成为常态。将自治法规宣传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全年开展“法律七进”活动5669场次,受教育人数61.2万人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普法对象精准、方式精准、效果精准 | 案例书籍发放涵盖全州各县挂历年历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视频、微电影贴近生活,普法质量显著,媒体、广告位宣传切实提高知晓率 | 建立分类普法机制,将全州划分为农区、牧区、九环线片区3个区域,分区域分人群按需求实施精准普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76万 | 每册约4元,年历每本约1元,挂历每本约13元。微电影10万,微视频每期约8000元。广告位租赁5万,法治产品5万。电视台、报社、网站专刊12期,每期约5000元。 | 实际支出69.91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政府和群众满意度 | 满意率90%以上 | 满意率90%以上 |
2. 法律援助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4.16万元,完成预算的94.4%。通过项目实施,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截止10月,我州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8803人次(任务6000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46%。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供需矛盾突出。《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由于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大幅度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因此,法律援助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目前从事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有限,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对象和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的比例失调,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二是办理难度较大。由于弱势群体多生活在偏远农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特别是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的案件,他们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不及时报案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导致调查取证困难,加大了办理难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舆论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生动具体的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认识,使各级政府积极承担责任,大力扶持这项民心工程;使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都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风尚。二是强化素质。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有较高素质的法律援助人员。选配责任心强、熟悉政策和法律的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经费 | ||||
预算单位 | 阿坝州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 | 执行数: | 14.16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全面完成我州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全面执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 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三步”发展规划为引领,坚持因地制宜,全力做强做实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在集中联片地区、矛盾集中乡镇、重点寺庙所在乡镇依托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其余乡镇建立联络点,依托村两委会建立法律服务室,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了普惠、精准的“窗口化”法律服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集中开展全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 案件30件;受援助500人次;培训80人 | 我州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8803人次(任务6000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46%,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3件(任务20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61%,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8137件(任务560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47%。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86件,涉及讨薪金额360余万元,提供法律咨询1472人(次)。全州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295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235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5件;办理公证2052件,办理公益性公证296件,“最多跑一次公证”875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4件。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人培训,提高全州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水平。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四川省法律援助案件评审标准;案件档案完备。畅通12348法律服务平台; | 集中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为一体的热线服务平台 | 升级改造完成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实行全州一个窗口服务,每天2名律师值班,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严格按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兑现办案、咨询、代书等补贴,计划8万元12348法律服务语音线路租赁费3.6万元,全州法律援助培训费2.4万元 | 严格按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兑现办案、咨询、代书等补贴,计划8万元12348法律服务语音线路租赁费3.6万元,全州法律援助培训费2.4万元。 | 实际支出14.16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政府和群众满意度 | 满意率90%以上 | 满意率90%以上 |
3.律师公证管理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5.41万元,完成预算的90.17%。通过项目实施,印发《阿坝州国资律师事务所改制实施意见》,全面完成15个国资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国资所财产清算等工作已全面完成,依法将公职人员律师变更为法律援助律师。存在的问题:一、我州法律服务人力人才资源薄弱、队伍不稳、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语言不通,业务沟通存在一定问题。二、律师队伍人才激励机制欠缺,队伍规范化、职业化程度较低。三、我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较少、对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投入较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盘活律师存量、增加律师数量、提高服务质量。二、搭建专业平台,完善制度,切实保障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权益,真正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三、加大对律师专业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下大力气建设一支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阿坝州法律服务专业队伍。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律师公证管理经费 | ||||
预算单位 | 阿坝州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 | 执行数: | 5.41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加强对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人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公证律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同时为依法治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 加强对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人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公证律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同时为依法治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管理 | 加强对全州约100余名公证员和执业律师的监督指导 | 全面完成15个国资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国资所财产清算等工作已全面完成,依法将公职人员律师变更为法律援助律师。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高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 切实提高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 切实提高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6万元 | 差旅费、交通费、培训费约550元/人。 | 实际支出5.41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政府和群众满意度 | 满意率90%以上 | 满意率90%以上 |
5.全国司法统一考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8.02万元,完成预算的89.11%。通过项目实施,今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开局之年,又称“法考元年”,同时也是首次采用“机考”方式的一年。为确保阿坝考区“首考”顺利进行,我们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强化考前协调、做实仿真测试和考务培训,全力保证了阿坝考区圆满完成了“首考”任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 | ||||
预算单位 | 阿坝州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 | 执行数: | 8.02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确保“零差错”。 | 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确保“零差错”。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 完成约300名考生的报名、考试、资格审核工作。 | 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情况 | 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确保“零差错”。 | 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确保“零差错”。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9万元 | 接送试卷费5000元,考试设备5000元,考场租赁费等杂费20000元,监考费60000元。 | 实际支出8.02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考生满意度 | 满意率90%以上 | 满意率90%以上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阿坝州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层司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5个业务项目,《阿坝州司法局基层司法业务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阿坝州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42万元,比2017年增加12.44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大。
2018年,阿坝州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9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阿坝州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阿坝州司法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8.公共安全(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204)司法(06)律师公证管理(06):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10.公共安全(204)司法(06)法律援助(07):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统一考试(08):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考场租赁费等。
12.公共安全(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3..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鉴定(11):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等支出。
14..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费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69.53(01):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阿坝州司法局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 11 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全州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审查登记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工作以及计划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阿坝监狱党建工作;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总编制 54名,其中:行政编制42名,其他事业编制7 名。在职人员总数49名,其中:行政人员 45名,其他事业人员4名;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513.7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39.5万元,增长18.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1471.0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17.04万元,增长8.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2018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各项业务经费参照上两年支出和下年预计开展工作情况合理编制,详细编制了各项业务经费支出依据、金额、项目简介以及绩效目标。
2.执行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年度预算,2018年度部门预算实际支出数为预算的100%,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为36.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9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
3.综合管理情况。我局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按照《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管理办法》中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我局每年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本局2万元及以上经费开支和重大经济活动进行集体决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并按财政要求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期评估、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按时完成部门整体自评向州财政局提交自评报告。
我局现已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特别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量化。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我局自评,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良好,自评分为90分。
1.部门决策方面,自评分24分。
(1)我局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制定与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发展要求相符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清晰明确,能够体现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部门预期实现的效益。
(2)我局按照州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按时完成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州财政局;按照州人大预工委预审意见对预算草案及时做出答复并及时修改。部门预算编制完整、准确、规范。
2.综合管理方面,自评分23分。
按《预算法》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按要求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严格预算执行管理;部门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占有、使用、处置等动态管理情况,并完成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3.部门绩效情况方面,自评分43分。
按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总体目标细化设置履职成效指标;部门重点工作或重点改革成效显著;社会公众、相关协同部门、部门管理对象等对部门绩效情况满意度较高。年底基本能够到达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使评价工作从现在的被动评价转到自我评价与财政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格局上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三位一体”机制,将绩效预期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这三方面内容贯穿于每个项目。
(三)改进建议
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各业务科室下年度安排预算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取消或调整支持方式,调整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努力使评价结果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支出,按工作进度及时支付资金,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支出效益,切实发挥预算资金的保障功效。在预算执行中及时关注资金动态,及时调整预算。同时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对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财会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以便更好的管理和使用预算资金。
2018年基层司法业务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基层司法业务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方式,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指导各县(市)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全面发挥藏区司法所在依法治藏和基层综合治理中的作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等。2018年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83.85%。
(一)绩效目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人民监督工作;指导司法所开展省级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州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指导全州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司法所开展省级规范化建设。
2.时效指标:完成基层司法业务工作时间。
3.社会效益指标:对社会的促进作用。
4.可持续影响指标:覆盖面。
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绩效目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人民监督工作;指导司法所开展省级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州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加强对全州18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401名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指导。全州221个司法所开展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时效指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指导和全州十三县(市)基层司法工作。
3.社会效益指标:情、理、法相结合,免费、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不伤双方当事人和气。
4.可持续影响指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经济增长。
5.满意度指标:政府和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存在主要问题
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全面。基层司法业务经费项目包含内容较多,年初设定的指标不够全面,没有完全反应该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
五、相关措施建议
参照司法厅制订的《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增加了项目库、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内容,完善绩效考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从政策制定、工作流程、指标设置、项目实施、资料收集等方面指导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2018年普法宣传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普法宣传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包括法律政策七进等法制宣传活动等。2018年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299.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
(一)绩效目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指导州级单位和全州十三县(市)普法工作,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包括法律政策七进等法制宣传活动等。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2.时效指标:完成普法宣传工作时间。
3.社会效益指标:对社会的促进作用。
4.可持续影响指标:覆盖面。
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绩效目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指导州级单位和全州十三县(市)普法工作,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包括法律政策七进法制宣传活动等。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开展法律政策七进和牧区法制宣传专项活动50余场。
2.时效指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指导州级单位和全州十三县(市)普法工作。
3.社会效益指标:全州法制意识提高,尤其是农牧民群众法制意识提高。
4.可持续影响指标:普法宣传活动覆盖全州13个县(市),重点覆盖阿、若、红、壤四县。
5.满意度指标:全州普法宣传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普法队伍力量薄弱。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多,大多数为一人,不仅要承担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职能,还要做好基层普法宣传工作。二是群众学法积极性不高,社会法治氛围不够浓厚。
四、相关措施:建议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要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三是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如普法志愿者队伍,四是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
2018年法律援助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法律援助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全面完成我州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全面执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4.16万元,完成预算的94.4%。
(一)绩效目标:2018年全年要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36万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数量5万件。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完成法律援助数量、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次、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后完成率。
2.时效指标:完成法律援助工作时间。
3.社会效益指标: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4.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绩效目标:2018年全年要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36万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数量5万件。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全省共受理完成法律援助案件5万件;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1万件;全年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36万人次;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后完成率达到95%以上。
2.时效指标:2018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年法律援助工作。
3.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顺利进行。
4.满意度指标:受援对象满意度达到95%。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供需矛盾突出。《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由于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大幅度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因此,法律援助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目前我州从事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有限,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对象和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的比例失调,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二、是办理难度较大。由于弱势群体多生活在偏远农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特别是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的案件,他们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不及时报案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导致调查取证困难,加大了办理难度。
五、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舆论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生动具体的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认识,使各级政府积极承担责任,大力扶持这项民心工程;使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都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风尚。二、是强化素质。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有较高素质的法律援助人员。选配责任心强、熟悉政策和法律的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2018年律师公证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律师公证项目主要用于加强对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人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公证律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同时为依法治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5.41万元,完成预算的90.17%。
(一)绩效目标:加强对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管理,提高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管理。
2.时效指标:完成律师公证工作时间。
3.社会效益指标: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4.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绩效目标:加强对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管理,提高全州公证律师执业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加强对全州约100余名公证员和执业律师的监督指导。
2.时效指标:2018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年律师公证工作。
3.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律师公证工作顺利进行。
4.满意度指标:政府和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我州法律服务人力人才资源薄弱、队伍不稳、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语言不通,业务沟通存在一定问题。二、律师队伍人才激励机制欠缺,队伍规范化、职业化程度较低。三、我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较少、对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投入较低。
五、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盘活律师存量、增加律师数量、提高服务质量。二、搭建专业平台,完善制度,切实保障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权益,真正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三、加大对律师专业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下大力气建设一支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阿坝州法律服务专业队伍。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主要用于举办阿坝州考区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8.02万元,完成预算的89.11%。
(一)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确保“零差错”。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2.时效指标: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时间。
3.社会效益指标:为社会培养优秀的法律服务人才。
4.满意度指标:考生满意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绩效目标: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完成约300名考生的报名、考试、资格审核工作。。
2.时效指标:2018年6月-2018年9月完成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3.社会效益指标: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满意度指标:考生满意度达到95%。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