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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司法局,本局各科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茸青珠梅同志任法制宣传科科长;
胡仅同志任国家司法考试科科长(试用期1年);
贡波甲同志任司法鉴定工作科科长(试用期1年);
李袆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王茂芳同志法制宣传科科长职务;
茸青珠梅同志司法鉴定工作科科长职务;
贡波甲同志法制宣传科副科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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