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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司法局关于有序恢复行政复议接待场所业务办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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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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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依法防控疫情、有序复工复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13日起有序恢复阿坝州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场所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需到场办理复议申请、材料提交、当面咨询、阅卷等业务的,原则上提前电话预约,便于错峰接待和安排;

2.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等防控工作,不得隐瞒境外行程及密切接触史,并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及时就医治疗,不得进入行政复议接待场所;

4.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得在复议接待场所及周边逗留,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同一复议申请涉及的当事人人数较多的,请推选1-5名复议代表人进入行政复议接待场所;

5.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倡非接触方式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倡导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阿坝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67号州司法局五楼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联系电话:0837-2833516。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来访者、当事人及代理人谅解。

特此通告。

阿坝州司法局

2020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朱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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